關于開展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 報紙副刊作品評選工作的通知 浙江日報報業集團、各市記協、省級專業報工委: 由省記協主辦、省記協報紙副刊工作委員會協辦的浙江新聞獎2021年度報紙副刊作品評選,將于4月舉行。依據《浙江新聞獎評選辦法》(2022年1月修訂),現將2021年度報紙副刊作品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希望各參評、報送單位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的初評工作,推選優秀作品參加評選,以推動我省報紙副刊事業的繁榮發展。 一、參評資格 凡有全國統一刊號的報紙,原創并在2021年度內首次刊發的雜文、文藝評論、特寫、報告文學等報紙副刊作品,均可參評。 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媒體,不得推薦作品參評;近3年內有不良職業道德記錄的新聞從業人員參與采編的作品不予評選。 二、評選標準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落實“四向四做”,踐行“四力”要求,社會效果好。 2、時代感強,體現思想性、新聞性與藝術性的統一。 3、選題新穎,內容深刻,結構嚴謹,格調高雅,文筆生動,特色鮮明。 4、雜文與文藝評論要有針對性和說服力;特寫與報告文學既要體現新聞價值,又要顯現文學價值。 5、字數要求:報告文學要求8000字以內;特寫要求3000字以內;文藝評論、雜文要求2000字以內。 6、申報作者以刊載時的署名和順序為準,超過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體”申報。申報為“集體”的,需附全部作者名單。每件作品另申報1至3名責任編輯。 7、未經發表的作品、圖書雜志、網絡上發表的作品不在評選范圍。 三、報送數額 浙江日報報業集團(包括子報子刊)5件;杭州記協、寧波記協、溫州記協各3件;紹興記協、嘉興記協、湖州記協、金華記協、衢州記協、臺州記協、舟山記協、麗水記協各2件;省級專業報各1件。有關單位在組織初評后,按分配數額推薦作品參加復評。 四、報送須知 1、各推薦單位須按照《浙江新聞獎評選辦法》規定程序,做好本單位參評作品的民主推薦、審核、公示。推薦的參評作品要填寫參評作品推薦表,由單位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領導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蓋單位部門章無效)。 各初評單位推薦作品時,需填寫1份《推薦作品目錄》(見附件1),并加蓋初評單位公章?!锻扑]作品目錄》電子版(word文檔,不帶公章)發郵箱810039662@qq.com。 2、參評作品必須送作品剪報或清晰的復印件25套,并附一份發表該文的原樣報,沒有樣報不予評選。每套作品前須附《參評作品推薦表》(見附件2)。 3、紙質材料打印均用A4紙。剪報復印件、樣報須折疊成A4紙大小進行裝訂。 3、同一作者的同一篇文章若被不同單位分別報送,將選擇發表時間在前的作品入圍(不再另行通知)。 4、各報送單位須同時通過“浙江新聞獎網絡報送系統”進行電子報送。電子報送具體事項參照《關于浙江新聞獎電子報送事項的通知》。 五、獎懲辦法 1、本年度浙江新聞獎報紙副刊作品獎共設12個獎,其中一等獎2件,二等獎3件,三等獎7件。由省記協統一頒發“浙江新聞獎”獲獎證書。 2、從復評作品中推薦雜文、文藝評論、特寫、報告文學四項共10件作品參加第三十屆中國新聞獎報紙副刊作品初評。 3、凡發現參評和獲獎作品中有偽造、抄襲、修改等違規問題,將取消其評選資格,已經獲獎的追回獲獎證書。 六、評選機構及有關說明 1、評委會由省記協和省記協報紙副刊工委聘請。 2、本屆評委在評選自己的作品時,本人予以回避。 3、為便于交流經驗,不是評委的報紙副刊負責人可以列席評選會議。 4、省記協與省記協報紙副刊工作委員會享有獲獎作品的使用權,評選辦法解釋權歸省記協。 七、寄送須知 作品報送截止日期:2022年3月15日,逾期視為自動棄權。 郵寄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178號浙江日報新大樓 聯系人:林婧 聯系電話:0571-85312335;13362260917 郵 箱:810039662@qq.com
浙江省新聞工作者協會 省記協報紙副刊工作委員會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浙江新聞獎副刊類作品報送目錄 附件2 浙江新聞獎副刊類參評作品推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