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 新媒體作品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各市記協、省級專業報工委、縣市區域報工委,各有關新聞單位: 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評選由省記協主辦、省新媒體專業委員會承辦。為確保評選的科學性、公正性、權威性和評選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浙江新聞獎評選辦法》(2022年1月修訂),現將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宗旨 開展浙江新媒體作品獎評選活動,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媒體融合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推進媒體深度融合發展的意見》,推動主力軍全面挺進主戰場;檢閱我省媒體在推進媒體融合發展、運用新媒體技術和應用創新新聞報道工作的年度業績,展示新媒體“三項學習教育”活動和“走轉改”活動成果,發揮優秀新聞作品的示范引領和激勵作用,引導廣大新媒體工作者繼承和發揚黨的新聞工作優良傳統,牢記職責使命,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踐行“四向四做”,增強“腳力、眼力、腦力、筆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著力唱響主旋律、匯聚正能量,推進浙江新媒體更好地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鑄魂塑形賦能,為浙江經濟、政治、社會、生態建設和黨的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浙江新媒體作品獎評選活動立足于深入推動我省媒體深度融合、轉型發展,倡導各媒體發揮各自媒體原有優勢,順應新媒體發展趨勢,充分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新形式、新應用開展新聞實踐,融合多媒體手段對新聞、事件、熱點、活動等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報道、呈現和傳播。 二、參評范圍 參評范圍為本省經國家正式批準的報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新聞宣傳主管部門主辦的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新聞網站和新媒體中心(傳媒中心)等新聞單位;中央新聞單位駐浙機構。 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媒體,不得推薦作品參評;近3年內有不良職業道德記錄的新聞從業人員單獨采寫或主編、主創的作品不得參評;獲獎作品主創人員中有上述問題,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個人獲獎資格。 三、評選項目及要求 1、文字消息:新媒體首發,迅速簡明報道新聞事實的文字新聞作品。要求語言文字簡明扼要,表述準確,邏輯清晰,新聞要素完整。字數不超過1000字,以正文內容按word“字數統計”欄“字數”項為準,含標點符號,不含標題、署名等內容(下同)。 2、新聞評論:對新聞事件、熱點話題、社會現象等評析和說理的文字新聞作品,不包括雜文。要求觀點鮮明,論點正確、有新意,論據準確,論述精辟,論證有力。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作品要求體現傳播環境和媒體特征。字數不超過2000字。 3、網絡新聞專題:綜合運用多媒體手段和多種新聞體裁,從不同角度全面報道同一新聞事件或同一新聞主題的作品,含網絡新聞訪談。要求主題得當,特色鮮明,容量大、采集廣,更新及時,交互性強,表現形式豐富多樣;頁面結構清晰,布局合理,設計新穎美觀,形式、內容與主題思想有機統一。移動端專題也可參評。 4、頁(界)面設計:新聞網站、新聞頻道或新聞專題首頁,移動端新聞作品界面。要求主題鮮明,體現新聞性、藝術性與網絡特點有機統一,運用多種手段表達、展示新聞主題和內容,較好體現頁(界)面功能。 5、短視頻現場新聞:移動端首發直擊新聞現場的視頻新聞。要求時效性強,現場感強,信息量大,傳播效果好。時長不超過3分鐘。 6、短視頻專題報道:移動端首發對新聞事件或人物較深入的視頻專題報道,含微紀錄片。要求新聞價值大,內容有深度,呈現方式新,社會反響好。時長不超過8分鐘。 7、移動直播:移動端首發對重大新聞事件或突發事件的新聞直播。要求與新聞性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同步采集現場信息并發布,集現場報道、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于一體。策劃周密,信息全面準確;音質畫面清晰,報道重大突發事件可適當放寬;體現用戶的參與性、同場感;充分體現移動端直播特征。時長不超過180分鐘。 對同一新聞事件的間斷性直播選取其中1個完整直播段參評??缒曛辈サ淖髌?,首次播出時間和主體部分應在上一年度完成。不包括紀念會、報告會、文藝演出、工程慶典、剪彩儀式、活動開幕式直播作品。 8、數據新聞:基于數據的抓取、挖掘、統計、分析和可視化呈現的新聞報道。數據新聞作品要求緊扣新聞事件、熱點話題、政策解讀等題材,以服務公眾利益為目的,以公開數據為基礎,對相關數據進行精準梳理,挖掘數據背后的新聞故事,并以形象生動的可視化方式進行呈現。 9、創意互動:移動端首發并與用戶形成完整交互傳播鏈條的作品。要求主題鮮明,特點突出;應用互動新技術、交互性強;體現新聞性、互動性、技術性高度統一。時長不超過30分鐘。 10、融合創新:移動端首發結合運用多媒體技術生產的新聞作品。要求在內容表達、報道形式、技術應用、傳播渠道等方面有重大創新,傳播效果好,社會反響強烈,對推動媒體融合發展具有積極引領和示范效應。 四、作者(主創人員)、編輯申報 作者(主創人員)和編輯必須據實申報。超出名額上限的,按“集體”申報。按“集體”申報須附對作品做出核心貢獻、主要貢獻的人員名單,并按貢獻度由大至小排序,名額上限為規定的作者(主創人員)數量上限的2倍以內。各項目作者(主創人員)署名上限詳見附件3: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署名規范簡表。 (一)作者的申報 1、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時為準。 2、刊播時署名為筆名的,申報時可在刊播名后加括號填報本名。 3、刊播時未署名的,按“集體”申報。 (二)主創人員的申報 1、必須是對作品的策劃、采訪等有核心貢獻、主要貢獻的人員。申報時必須按貢獻度從大到小排序。 2、除文字類作品外,申報主創人員可包括如下人員: (1)視頻作品包括攝像和制作等人員。 (2)網絡作品和新媒體獎項參評作品包括技術等人員。 (三)編輯的申報 (1)編輯原則上不得空缺。 (2)申報時必須按照對作品的貢獻度排序。 (3)不超過3名,超過3名的按“集體”申報。 (4)編輯可同作者(主創人員)重復。 五、推薦和報送辦法 (一)推薦單位和報送單位 浙江省新聞工作者協會各會員單位(含省級新媒體所屬單位、省級專業報、市級新聞單位、縣級融媒體中心等)是新媒體作品獎參評作品的推薦單位。 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各市新聞工作者協會、省級專業報工委、縣市區域報工委、政務融媒體工委等是新媒體作品獎參評作品的報送單位。 (二)推薦和報送程序 各推薦單位須按照《浙江新聞獎評選辦法》(2022年1月修訂)規定程序,做好本單位參評作品的民主推薦、審核、公示。推薦的參評作品要填寫作品推薦表,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蓋單位部門章無效)。 推薦作品須由相應報送單位統一報送參評。各報送單位須按照《浙江新聞獎評選辦法》(2022年1月修訂)規定程序對推薦作品進行初評和審核,并嚴格按規定名額報送。參評作品推薦表須由報送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報送單位公章,附上相關材料,按報送要求報送省記協評獎辦公室。 (三)報送數額分配 1、浙江日報報業集團35件。集團所屬浙江法制報、浙江老年報、美術報、江南游報等專業報新媒體作品歸口省記協省級專業報工委報送(數額不含在35件內); 2、浙江廣播電視集團35件。集團所屬交通旅游導報、浙江廣播電視周報等專業報新媒體作品,歸口省記協省級專業報工委報送(數額不含在35件內); 3、杭州、寧波市記協各25件;溫州市記協20件;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各市記協各15件; 4、省記協省級專業報工委15件; 5、縣市區域報工委90件; 6、政務融媒體工委15件; 7、學習強國浙江平臺5件; 8、人民日報社、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臺駐浙機構等各3件。 六、報送材料 各推薦、報送單位須按規定分別報送紙質參評材料,并通過省記協新聞評獎系統報送電子參評材料。 (一)線下報送 1、各報送單位須向浙江新聞獎評選辦公室提供的紙質填報材料共3份,包括: (1)誠信參評承諾書1份; (2)關于推薦單位履行推薦和報送程序的說明1份,內容要求列舉參評作品材料公示時間、地點(單位、網址),參評作品作者、編輯或主創人員最近3年內有無新聞從業不良記錄等相關情況,并加蓋單位公章(部門章無效); 2、《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報送目錄》1份(見附件1),報送參評作品數額不得超過分配數額,如超額,評選辦公室將按目錄順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額作品。 3、每件參評作品須填報作品推薦表(見附件2),各推薦、報送單位須明確填寫推薦、報送意見,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名確認、加蓋單位公章(部門章無效),一式兩份。 4、所有紙質材料均為A4紙打印。 5、所有報送材料請整理一份電子文檔,存入U盤,與紙質材料一并報送至省記協。電子文檔具體要求是: (1)《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報送目錄》WORD版,文件名格式為:報送單位-新媒體作品報送目錄。 (2)作品推薦表WORD版(不帶公章)、PDF版(帶公章) (3)參評作品文字稿、音視頻相應網頁、終端截圖等。新媒體作品以音視頻為主呈現的,須參照廣播電視作品獎要求,以WMA(或MPA)、WMV(或MP4)格式存儲。 (4)參評作品的二維碼圖片。 (5)每件作品一個文件夾,文件夾命名格式:報送單位-推薦單位-評選項目-作品主標題;文件夾內含作品推薦表WORD版、PDF版,二維碼圖片,完整作品內容材料等。 (6)《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報送目錄》WORD版另請單發郵箱:zjjx1949@163.com (二)網上報送 1、《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報送目錄》WORD版,文件名格式為:報送單位-新媒體作品報送目錄。 2、作品推薦表WORD版(不帶公章)、PDF版(帶公章) 3、參評作品文字稿、音視頻文檔或相應網頁、終端截圖等。新媒體作品以音視頻為主呈現的,須參照廣播電視作品獎要求,以WMA(或MPA)、WMV(或MP4)格式存儲。 以上材料統一由報送單位報送員通過省記協新聞評獎系統上傳,并添加作品網址鏈接或二維碼。電子報送具體事項參照《關于浙江新聞獎電子報送事項的通知》。 (三)截止時間 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線下報送材料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5日;省記協新聞評獎系統網上報送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5日24時;請按規定時間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送地址 1、實物材料寄送:杭州市體育場路178號浙江日報社D樓省記協評獎辦公室(封面請注明“新媒體作品參評材料”)。 2、電子報送:由各報送單位報送員在浙江記協網(http://www.zja.org.cn)首頁登錄“浙江記協新聞評獎系統”進行報送,評獎系統咨詢電話:(0571)85107787。 七、評選程序和評選機構 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實行初評、復評和定評三級評選制。 初評由各報送單位組織。復評和定評工作,在省委宣傳部、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指導下,由省記協及新媒體專委會聘請相關領導和專家組成評委會進行評審。為適應新媒體特點,使評審更加公正、高效,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各評委)。 八、處罰辦法 誠信參評。如發現參評作品有抄襲、虛假、失實或與首發時不一致;作品推薦表等相關申報材料有造假、虛報、篡改、偽造及未按規定程序推薦、評選等違規問題,一經查實,即取銷該作品參評資格。該作品推薦單位和報送單位不得參加下一屆同一項目的評選;涉假、造假作品的作者、編輯三年內禁止參加省記協組織的各項評選活動。 對違規參評并獲獎的作品,一經發現,將公開發布公告,取消相關人員獲獎資格,并責成相關報送單位、推薦單位追回獎杯、獲獎證書等。被撤銷浙江新聞獎獲獎資格的相關作者(主創人員)、編輯三年內不得參與浙江新聞獎評選。 請各參評單位按照通知精神及各項具體要求,認真做好新聞獎參評作品的推薦、報送工作。 聯系人:張曉芽 0571-85312278 劉元斌 0571-85310149 附件 1、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報送目錄 2、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作品推薦表 3、2021年度浙江新聞獎新媒體作品獎作者(主創人員)署名規范簡表 浙江省新聞工作者協會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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